一、项目编号
(或招标编号、政府采购计划编号、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,如有)
:
DYDL(2023)006
二、项目名称:
三、相关当事人:
投诉人: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
地址: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36号A座12层
被投诉人:鼎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
地址:宝鸡市金台区广汇大厦B座903室
四、基本情况
2023年11月16日,本机关受理了投诉人就岐山县周原博物馆“周原遗址凤雏建筑基址保护展示及环境整治项目技术服务项目”的投诉。投诉事项:1、未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,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项目采购。2、商务评审中业绩评分细则的设定与项目采购内容、采购需求不相符。本机关受理后依法进行书面审查,通过对投诉人、被投诉人和采购人提供的资料进行调查,现作出处理决定。
五、处理的依据及结果
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16号令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》第二条、第五条规定,该项目是必须招标的工程设计项目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四条及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》第七条规定,该项目应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》有关规定进行招标采购。本机关认定投诉事项1成立,由于本项目适用法律不正确,投诉事项2不再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判定。 该项目成交结果已确定,但尚未签订合同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》、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》等相关规定,认定该项目成交结果无效,按照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招标采购。
六、其他补充事宜
执法机关名称:岐山县财政局
2023 年 12 月 18 日